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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须知

尊敬的患者及患者家属:

为了保证您能顺利、安全治疗,早日康复,请您和您的亲友与我们配合做好以下工作:

1、请您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管理,密切合作,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,以便早日恢复健康。

2、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。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将自负。

3、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史、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。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、费用等后果自负。

4、入院后请您自觉遵守医院规定,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、医院及外宿,以免发生意外。如自行外出致使诊疗护理措施不能落实或在院外出现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
5、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,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,病室不得反锁、拴死。

6、为了保证您的治疗进程,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,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,我院不承担责任。

7、请保持病区内整洁、安静、舒适、安全,按要求摆放物品。请不要随地吐痰,乱扔果壳,不向窗外倒水丢物,不要在病区内吸烟、饮酒、打牌、大声喧哗,不要向水池内乱扔杂物。

8、病房为公共场所,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、现金、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,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,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9、年事已高者、身体虚弱者、脑病精神异常者、有自杀倾向者、病情随时变化者、危重病人、未成年人、精神病人、生活需要帮助的病人,必须有家属24小时陪护(陪护人的条件:身体健康,有陪护能力)。

10、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、购药、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,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自购自带药品不得在住院期间使用。

11、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手术时,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,签属知情同意书(如由指定代理人签字,请书写授权委托书指定代理人,注明授权范围,并确保代理人在相应时刻能履行责任)。

12、请您爱护医院设施,如有损坏丢失,按价赔偿。严禁使用电炉、酒精炉、电饭煲、电暖气等家用电器,违者罚款100元,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;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,按价赔偿。

13、呼叫系统的使用:呼叫系统位于床头,有事请按下按键,对准呼叫器即可与护士通话。

14、住院期间请注意安全,为了防止您滑倒,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。同时保持病室内、水池旁、厕所、洗漱间、楼道地面干燥,有水渍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清洁,防止滑倒、摔跤;请远离电热水壶、热水瓶、过热的食品,防止烫伤。

15、为了避免交叉感染,请您不要互串病房或坐卧其他病人的床位。

16、我院规定,工作人员不得收受“红包”,请不要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。

17、按照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,医保患者住院请严格遵守下列要求:

①请严格遵守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。

②必须持本人“医保卡”办理住院手续,否则不享受医保待遇。

③请于办理住院手续后4小时内备齐洗漱及生活用品。

④严禁冒名顶替使用他人医保卡住院及做检查,一经发现,则将按骗取医保统筹金处理。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支付,医保不予承担。

⑤住院期间请安心养病,不得离开医院,否则视为“挂床住院”(医保患者夜间不在病房住,视为挂床住院),医疗保险机构及医院医保办将不定期检查您的住院情况,如发现您不在病区,将按“挂床住院”处理,发生的全部费将由当事人全额支付,医保不予承担。

⑥对由于医保当事人违反医保政策而造成医保管理部门对医院的处罚(住院期间的违规费用全部自付,同时处以5倍罚款),其责任和罚金由医保当事人或其家属全部承担。

18、请您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,帮助医院整改。

在您及家属或监护人知晓以上条款后,望您能与医院配合,做好以上工作,以保证诊疗工作顺利。祝您早日康复!




尊敬的患者及患者家属:

为了保证您能顺利、安全治疗,早日康复,请您和您的亲友与我们配合做好以下工作:

1、请您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管理,密切合作,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,以便早日恢复健康。

2、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。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将自负。

3、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史、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。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、费用等后果自负。

4、入院后请您自觉遵守医院规定,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、医院及外宿,以免发生意外。如自行外出致使诊疗护理措施不能落实或在院外出现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
5、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,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,病室不得反锁、拴死。

6、为了保证您的治疗进程,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,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,我院不承担责任。

7、请保持病区内整洁、安静、舒适、安全,按要求摆放物品。请不要随地吐痰,乱扔果壳,不向窗外倒水丢物,不要在病区内吸烟、饮酒、打牌、大声喧哗,不要向水池内乱扔杂物。

8、病房为公共场所,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、现金、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,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,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9、年事已高者、身体虚弱者、脑病精神异常者、有自杀倾向者、病情随时变化者、危重病人、未成年人、精神病人、生活需要帮助的病人,必须有家属24小时陪护(陪护人的条件:身体健康,有陪护能力)。

10、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、购药、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,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自购自带药品不得在住院期间使用。

11、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手术时,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,签属知情同意书(如由指定代理人签字,请书写授权委托书指定代理人,注明授权范围,并确保代理人在相应时刻能履行责任)。

12、请您爱护医院设施,如有损坏丢失,按价赔偿。严禁使用电炉、酒精炉、电饭煲、电暖气等家用电器,违者罚款100元,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;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,按价赔偿。

13、呼叫系统的使用:呼叫系统位于床头,有事请按下按键,对准呼叫器即可与护士通话。

14、住院期间请注意安全,为了防止您滑倒,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。同时保持病室内、水池旁、厕所、洗漱间、楼道地面干燥,有水渍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清洁,防止滑倒、摔跤;请远离电热水壶、热水瓶、过热的食品,防止烫伤。

15、为了避免交叉感染,请您不要互串病房或坐卧其他病人的床位。

16、我院规定,工作人员不得收受“红包”,请不要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。

17、按照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,医保患者住院请严格遵守下列要求:

①请严格遵守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。

②必须持本人“医保卡”办理住院手续,否则不享受医保待遇。

③请于办理住院手续后4小时内备齐洗漱及生活用品。

④严禁冒名顶替使用他人医保卡住院及做检查,一经发现,则将按骗取医保统筹金处理。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支付,医保不予承担。

⑤住院期间请安心养病,不得离开医院,否则视为“挂床住院”(医保患者夜间不在病房住,视为挂床住院),医疗保险机构及医院医保办将不定期检查您的住院情况,如发现您不在病区,将按“挂床住院”处理,发生的全部费将由当事人全额支付,医保不予承担。

⑥对由于医保当事人违反医保政策而造成医保管理部门对医院的处罚(住院期间的违规费用全部自付,同时处以5倍罚款),其责任和罚金由医保当事人或其家属全部承担。

18、请您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,帮助医院整改。

在您及家属或监护人知晓以上条款后,望您能与医院配合,做好以上工作,以保证诊疗工作顺利。祝您早日康复!